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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987 · 时间:2013-04-06 13:11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各高等学校及直属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0〕6号)精神,结合教育工委实际,省委教育工委制定了《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领导,省委教育工委决定成立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厅长杨希文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李军锋,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纪工委书记郝利生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教处和组织群工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具体负责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另外,为了加强对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示范引导,省委教育工委确定了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学院、西安石油大学、西安航空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京学院等10所高校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将加强对示范点的工作指导,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适时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以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及中专学校有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委。

  联系人:王世娟

  电 话:029—85582584

  附件: 《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201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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