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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税局以一个意见、两单、三化、六个一努力推动主体责任和

浏览量:874 · 时间:2015-10-08 16:34

山东省国税局结合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以“严”字当头,从“实”处发力,专门下发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山东省国税系统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全力保障队伍安全稳定。

  一、深刻分析形势,把准“两个责任”具体化的关键点

  (一)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省局由纪检组、监察室、巡视办、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调研组,针对近年来山东国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违法犯罪人数居高不下、涉税舆情居高不下三项工作,深入基层和外部门进行调查和走访,深刻分析原因、查找症结问题。通过数据分析和调研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固然有客观原因,但也与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制度执行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及时密不可分,更是与一些领导干部回避矛盾、不敢担当、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有直接关系。

  (二)明确“三个确保”目标。省局从制度机制层面强化各级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意识,提出队伍建设“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处级干部不出问题、确保科级领导干部不出大问题、确保干部队伍少出问题,具体标准为“五个不”:即不发生处级干部被追究违法违纪责任案件;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窝案串案;全省国税系统干部职工违法犯罪率不高于全国国税系统平均水平;不发生因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地方党委、政府、纪委和部门点名通报批评或被主流媒体曝光事件。

  (三)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为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省局要求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要求上、措施上真正严起来,全面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以明责促进履责,以追责倒逼负责,以挂钩体现成效,抓早抓小抓苗头,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保障干部队伍安全稳定。在绩效管理、数字人事的指标设定、考评实施上,加大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权重,严格兑现奖惩。

  二、制定两个清单,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化”

  (一)实现责任内容清单化。将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纪检组的廉政责任内容全部清单化,将主体责任具体细化为“10个必须、50条具体责任”,将监督责任具体细化为“17个强化、34条具体责任”,每一项责任都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内容、责任人、责任单位,实现了履责一单清。通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力求实现“两个责任”可分解、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

  (二)实现责任落实项目化。专门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党组书记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重大问题终生追责的责任体系。《意见》明确了党组需要落实的8个重点事项,党组主要负责人需要落实的6个重点事项,领导班子成员需要落实的7个重点事项,各职能部门领导成员需要落实的7个重点事项,纪检组需要落实的7个重点事项。对重点责任事项,建立项目化推进机制,一人负责、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人,职责清晰、便于考核。

  (三)实现责任追究精准化。对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必须追究责任的10种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淡化责任、不敢担当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造成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产生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有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的责任。对问题发现早、行动快、妥善处置,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或及时挽回损失和影响的,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

  三、实施“六个一”举措,完善工作推进和保障机制

  (一)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9月初,省局召开全省国税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会,深刻分析了当前高压反腐新常态、严肃问责新要求和从严治队新形势,指出当前全省国税系统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各级采取会议、座谈等形式,对省局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贯彻落实。

  (二)研究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问责追究办法。着手制定“两个责任”问责追究办法,明确解决“出现哪些问题进行问责追究、通过哪些程序进行问责追究、采取哪些措施进行问责追究、对哪些人员进行问责追究、问责追究怎么与绩效考核和干部任免挂钩”等等。

  (三)建立监察、巡视、督察内审“三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在全系统建立监察、巡视、督察内审“三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做到工作计划共同商定、监督检查共同实施、业务培训共同开展、信息资源共同享用,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质效,减轻基层负担。办公室、人事、稽查等部门积极协同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做好监督工作。

  (四)探索建立市县局“三统一”的纪律审查一体化工作体制。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整合市县纪检监察力量,探索在部分市县局实施日常监督由县局分工具体负责,问题线索由市局统一管理、办案力量由市局异地统一办案调配、案件审理由市局统一审查组织“三统一”的纪律审查一体化工作体制。

  (五)开展一次违法违纪案件“回头看”活动。在全系统开展对2014年违法违纪案件“回头看”活动,要求各级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逐案查摆,区别责任,从严处理。对于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3起案件由省局直接查处,其中1起已处理完毕,处分县局局长1人,其余2起对案件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及相关领导的责任追究正在处理中;市局自查发现1名干部涉案金额较大已移交检察机关;其余6起案件由省局督导市局查处,对10名干部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理。

  (六)编写《山东省国税系统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工作实务》。从问题线索的受理入手,依照线索处置、办理、调查取证、立案、审理、处分的工作流程,将信访案件查办的程序及要求汇编成册,附以流程图和文书格式,方便基层在信访案件查办中及时查阅,确保全省国税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会办案、能办案、办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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